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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郑州给校外培训立规矩 对超纲教学、提前教学、强化应试说“不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EvanJing
    2020-05-22 11:23:36    来源:豫都网   转载

    [摘要]核心提示|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,进一步规范郑州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,郑州市教育局、郑州市民政局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。6月27日,四部门联合下发《郑州...

      核心提示|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,进一步规范郑州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,郑州市教育局、郑州市民政局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。6月27日,四部门联合下发《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正式启动专项治理行动。

      规范校外培训,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

      据了解,在专项治理工作中,要迅速解决校外培训市场安全隐患明显、群众反响强烈、无证办学、随意办学问题和中小学校、教师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。

      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要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行为,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投入的时间和经济负担。与此同时,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,为学生的快乐成长营造良好氛围。

     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,杜绝在职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,杜绝培训结果与升学挂钩。

      督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培训服务,防止校外培训干扰素质教育进程,防止助长不当竞争歪风。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,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。

      多项要求给校外培训机构“立规矩”

      四部门在《实施方案》中要求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。

     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,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,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。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,将被责令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。

      虽然领取了营业执照,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,具备办证条件的,尽快办理办学许可证;不具备办证条件的,只能在经营(业务)范围内开展业务,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。

      四部门在联合治理行动中,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(主要指语文、数学等)出现的“超纲教学”“提前教学”“强化应试”等不良行为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、内容、招生对象、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。

      同时,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,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,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、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。

      依法从严治教,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、“非零起点教学”等行为,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;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,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,一经查实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直至取消教师资格。

      加强对社会上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竞赛、评比、表彰等管理;推进招生制度改革,加强学校管理,推进学校课程改革,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,消除社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。规范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、挂牌、命名及表彰等活动。完善课后服务制度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。

      根据四部门联合下发的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在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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